消費者敷面膜迷思與謠言

1.有人說面膜可以拿來當皮膚急救用品,當膚質變糟時,可以使用嗎?

急救,需要看醫生,而不是使用保養產品,我相信這詞只是行銷上的簡稱,如果皮膚真的很乾燥,消費者進而使用產品後,感覺到膚質變舒適。那就避免宣稱「急救」二字,以免被誤有醫療效果而被莫名檢舉造成不必要的困擾。

通常要維持良好的肌膚狀態,還是得靠日常中均衡營養的攝取,減少生活中過度的暴露在危害因子中 (飲食、熬夜、髒空氣、髒影片),如果要出門,而膚質真的很糟,此時,最快速的治標不治本方式,就是上妝。

面膜與皮膚的關係是水合作用,然後才是滲透,因此不存在”眾多謠言影片”中所說的毛孔打開的方式來吸收精華液,也因此才會發生經常性敷面膜的人,會發生水合性皮膚炎,也因為這樣皮膚屏障作用被破壞,所以物質更容易滲透進皮膚,導致各種皮膚炎或過敏,因此面膜如真的不需要則並不需要天天敷。

而在上妝之前可使用讓角質層含水量增加的產品,乾燥皮膚在適當敷面膜後,確實可以立即感覺到皮膚水嫩,但如果不搭配脂質成份的產品,通常留不住水分,依然對上妝沒有太大的幫助。

另!使用面膜對於皮膚的功效在那,則是一個很有趣的延伸議題,當不織布面膜敷在臉上後,表皮溫度上升,對於皮脂分泌、增加代謝速度、經皮水分散失、有效成分的經皮吸收程度等數據,現況因每個精華液的配方不同、布質服貼性不同、不織布材料不同…等多變因,只能期待未來的品牌商們,做上市前有效性評估測試,針對不織布面膜的評論,目前無法做統一講法的論述與背書。

2.天氣漸冷,面膜可以加熱使用嗎?

有人把面膜加熱,當然也有人把面膜冷藏。一個保養商品的安定性測試通常涵蓋了-5℃至45℃的範圍。在此不建議加熱產品。所要考量的點,有:

(一)為考量有效成分的受熱後,活性遞減,失去抗氧化能力。

(二)載體可以承受的了加熱的過程嗎。

面膜當然可以微溫泡水,一般來說化妝品的活性成分大多數是在45℃以下才加入,因此理論上,40~50度℃的水溫,是不足以破壞或導致變質的,更何況面膜中常見的增稠劑及多元醇,對高溫也是輕鬆面對的,所以不存在用溫水泡泡,就會導致面膜變質的疑慮,更別說什麼化學變化了,況且化妝品一般不做化學反應的配方,除少數產品例外,因此更不會有化學變化的可能了。

3.面膜不宜敷久,在臉上太久反而會吸走皮膚的水分?

面膜在臉上久了,通常會變乾,這是很正常的現象,而水分散發的時間、速度跟配方的內容物也會有相關,假設兩個面膜配方為A跟B。

在A配方中無保濕、多元醇成分。

而B配方中含有5%的多元醇。

這實驗不用敷,我就可以知道A比較快乾。如果您以當下使用的面膜,去聯想並論述皮膚的乾燥程度,我認為有缺客觀性,因為這不能代表市售的所有商品。

這其實也跟高分子膠體相關,當面膜布敷在臉上,呈現立直時,試問,流體會往下還是往上流呢 ? 而玻尿酸也是種高分子唷。

面膜敷太久會導致皮膚中水分被回抽回去?這更是不可思議的說法,如果是這樣,那麼如果敷面膜不小心睡著,隔天皮膚不就脫水出血了???

敷面膜膚到忘記,導致面膜乾掉,大不了就是感覺皮膚乾燥不舒服而已,加上面膜精華液中的膠質水發蒸發後,形成乾燥薄膜,產生的緊繃感,令人不舒服外,基本上是對皮膚毫無影響,不信的可以試試,很簡單的實驗的。從沒有人規定面膜一定得敷多久,最好敷多久,只能確定的是,一般的不織布面膜,敷久了,布膜乘載的水份一定會乾掉,乾布這樣在您臉上會舒服嗎?

使用產品是種愉悅的感受過程,覺得自己肌膚乾燥時,使用面膜,在感受到可以保濕的效果即可拿下,15-20分鐘為大多數人的數據,除非您異於常人,一定每次要40分鐘才會感到舒服,那就真的敷的很累。

4.使用完面膜後需要沖洗嗎 ?

看待這問題真的有趣,面膜中必定含有防腐成分,當配方設計中添加了法規規範的「使用後得立即沖洗」的防腐劑時,商品外盒就得標示:「使用後得立即沖洗」,符合法規而標示。

另外!多數人覺得要沖洗掉的原因之一,為添加高分子的膚後感。

此類原料如添加比例太低,整體稠度太低,造成消費者臉敷上布膜後,水會一直往下滴之情形。

恰當比例的高分子存在,可以增加敷上面膜時,使用中的舒適感。

(就想像布跟皮膚直接接觸、布跟皮膚中有一層軟軟的緩衝那個比較舒服 ? )。

配方中為了讓消費者感受到保濕感,也會添加多元醇保濕劑。

上述兩者的敷後感,其實是有料的,缺點是:尾感略顯呈現黏感,台灣的消費者不愛這樣的敷後感,所以就會把它洗掉。而亞洲以及熱帶地區,喜歡塗抹完,肌膚呈現清爽無負擔的感覺。

至於敷完面膜要不要沖洗?我認為見仁見智,想洗就洗,不想洗就按摩至收乾,反正面膜的配方跟精華液配方都大同小異,開心就好。